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9月18日,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党组书记伍浩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是我国首部关于国家公园的专门立法,于2025年9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实行。其颁布实施标志着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于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学习国家公园法是当前林区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全体检察人员务必高度重视,要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一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从战略高度看待国家公园法的实施,将其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到保护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深远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二要强化学习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系统全面的学习活动,开展内部研讨交流,同时,鼓励检察人员利用线上平台自主学习,确保准确把握法律条文内涵、适用范围及执法司法程序,提升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要高水平履职法律监督,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在办理涉及国家公园的案件时,严格依照国家公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秉持公正、公平原则,精准适用法律,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加大对破坏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四要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与大熊猫国家公园、林区法院、森林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常态化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合作,形成保护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进国家公园的保护与管理工作。五要开展普法宣传,精准普法入林区。积极开展国家公园法的普法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制作具有林区特色的法治宣传视频、普法手册,利用新媒体平台、社区宣传、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向林区群众、游客及相关企业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国家公园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