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应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白水江分局邀请,依法监督白水江分局开展涉案野生动物制品集中销毁行动。此次销毁的制品涉及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四川羚牛和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毛冠鹿的动物制品,均来源于近年来侦破审结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相关案件。
销毁过程中,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全程监督,从清单核验、运输到最终实施无害化处理,确保各环节程序规范、处置合法。
下一步,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司法协作机制,积极构建“打击—修复—预防”一体化生态保护体系,为筑牢辖区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