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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简介

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历史沿革及辖区概况。原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林业部司法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高检人字[80]6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健全公检法机构的通知》(甘政发[1981]131号),经甘肃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1981年10月24日批准设立。2018年,根据《甘肃林区法院、检察院司法改革方案》,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 管辖白龙江林业管理局舟曲林业局、迭部林业局、白水江林业局和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辖区内发生的各类一审刑事案件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对甘肃省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舟曲分局、两水分局、迭部分局、白水江分局和甘肃省森林公安局白水江分局的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辖区横跨四川省九寨沟县、甘南藏族自治州迭部县、舟曲县及陇南市武都区、文县,总面积75.19万公顷,人口约20余万人,藏族人口占85%。辖区内有15个国有林场,阿夏、插岗梁、白水江3个自然保护局,沙滩、腊子口2个国家森林公园,辖区点多、线长、面广,东西长约700多公里。

(二)本院基本情况。现有政法编制13人,聘用制书记员5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人,检察员5人,书记员5人,法警1人。年龄30岁以下3人, 40—50岁8人,50岁以上2人;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7人,副科级2人,科员3人;文化程度:本科学历12人,大专学历1人;全院党员13人,女干警8人。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和综合行政办公室“两部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