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检察干警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防线,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履行检察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第七个“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白龙江林区院按照甘肃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关于全省检察机关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4月11日召开周例会研究部署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集中学习国家安全教育相关知识,就抓好“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周密部署。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阳平传达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同时对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进行安排。要求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抓好全院国家安全教育和司法办案等各项工作,自觉用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安全。
加强学习教育宣传工作。在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中,白龙江林区院以践行国家总体安全观为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国家教育知识的学习。在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以及今日头条等新媒体上推送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学习资料10条,干警在朋友圈转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文章10余篇。
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开展公共安全法治宣传。在单位大门口、周边学校和小区张贴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横幅3条、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海报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