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一人培训,全员受益”的培训工作要求,6月11日,白龙江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艳春向全体干警汇报分享了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西藏分院为期六天的第34期援藏培训班的收获和体会。
刘艳春在介绍培训班的各项课程安排时,着重把每门课程中涉及到在案件办理中的共性问题及处理方法、出庭公诉能力的提升等内容,利用制作的课件进行了分类讲解。
出庭公诉能力是刑事检察官最重要、最核心的本领,出庭公诉质效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度和满意度,提升出庭公诉能力,第一要防止机械办案,更要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将应勇检察长提出的“三个善于”落到实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办理案件过程中,在参考判例的同时,要重视到每个案件的独特之处,既要在微观上实现案结事了,也要在宏观上增进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第二要全面审查证据材料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全面审查涉及定罪量刑的各种证据,对据以定案的证据必须严格审查,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无罪辩解一定要高度重视,对定罪疑难且单一的言词证据必须认真复核,对矛盾证据必须严格甄别。第三要苦练内功,全面提升个人的专业水平。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培训中,刑检条线的优秀检察官们也向我们传授了他们的办案经验,他们之所以能够成为专家骨干,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他们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超的办案技巧。因此,我们要秉持专业精神,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对新的知识保持旺盛的好奇心,本着专业需要有目标的自我实现,努力把自己打造成货真价实的业务能手,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