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白龙江林区院检察长赵阳平依法出庭支持公诉代某某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院副检察长、第一检察部主任及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人进行了跟庭。
庭审中,公诉人沉着应对、思维清晰,围绕被告人代某某盗伐林木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依次进行举证、质证,对被告人的犯罪过程进行了严密的逻辑论证,展示了公诉人良好的精神风貌、过硬的业务素质,整个庭审过程紧张有序,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以教育、劝诫为主,以案释法,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白龙江林区法院采纳了该院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代某某当庭作出有罪判决。
庭审结束后,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组织召开了跟庭评议会,参加跟庭人员对公诉人在法庭上的仪表形象、出庭准备、语言逻辑、应变能力、举证质证各个方面进行点评,既肯定了公诉人出庭的优点,也对公诉人庭审中的不足之处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该院坚持把公诉人队伍建设、出庭能力建设作为主要抓手,根据省院《跟庭办法》组织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跟庭并组成评议组,对公诉人庭审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建议,由第一检察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评议组。跟庭评议既是对公诉人的考验和锻炼,也是不断促使公诉能力提升的动力,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及自身的自律性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该院将继续跟庭评议各检察官的出庭公诉活动,并将跟庭情况定期进行分析研判,不断积累出庭经验,及时总结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不断提升出庭公诉水平,做优刑事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