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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江林区院召开检委会学习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时间:2022-04-29 15:15:59 来源:  作者:刘雪珍 点击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2号),自2022年4月9日起施行。

为加深对该司法解释的理解,更好运用该司法解释指导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4月27日,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专题学习了该司法解释原文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就《解释》答记者问,业务部门全体干警参加,就本院在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法律适用理解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通过学习,答疑解惑,统一了认识,消除了分歧,为进一步办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打下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我院将严格贯彻执行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有力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