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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镜头下办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时间:2022-05-13 15:24:3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蒋宛秋 点击数:

白龙江林区院首次对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2月2日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同录规定》)明确指出,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对于检察官围绕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签署具结书活动,应当同步录音录像。白龙江林区院积极推进《同录规定》,5月9日,对近日办理的两起涉嫌盗伐林木罪案件,开展首次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在同录设备开启后,承办检察官按照《同录规定》的要求,向嫌疑人详细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并针对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适用程序等详细进行了说明,在嫌疑人表示对各事项都听明白了,并且对具结书的内容无异议之后,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录结束后,第一时间将听取意见过程同录资料刻录成光盘,按照“一案一光盘”的原则,统一封存。

今后,本院将持续推进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依法依规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用镜头规范程序,真实听取意见,是检察机关规范约束履职行为的主动担当,要继续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确保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