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新闻 > 正文
本院新闻

【工作动态】能动履职筑牢林区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时间:2023-05-18 21:18:0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申白龙 点击数:

 

5月16日,白龙江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林有带队深入舟曲(立节)至四川永和公路建设工程(以下简称“舟永公路”)憨班管护站和沙滩管护站段项目进行有关生态保护工作督导调研。

舟永公路工程项目是我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起点位于舟曲县立节乡,终点至四川省九寨沟县永和乡,路线全长158.774km,在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试验区内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三级公路56.34km及其道路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占用保护区土地41.3387公顷,其中林地31.5437公顷。该项目对提高省道网整体效能及打通省际通道联系,改善沿线群众出行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加强民族团结、增强对沿线林区防灾及救灾能力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调研组在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憨班管护站和沙滩管护站负责人的陪同下,实地查看了舟永公路项目建设推进情况,重点查看了项目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及植被恢复情况,并召开了资源管护单位、项目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在听取汇报、查阅工程资料,详细了解工程建设中生态环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存在的问题后。调研组强调,工程建设相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省委“三抓三促”行动落实到项目建设过程中,切实增强环保意识和服务发展意识,争取早日完工,使人民群众出行更加高效、便捷、舒适。始终把环保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林业部门的监管下,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切实加强施工作业场所、森林防火和资源保护等方面管控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林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其森林管护职责,严格按照批准的面积、范围,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林木、破坏植被、乱采滥挖等非法活动,严防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严格按照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方案的要求督导承建企业做好相关恢复工作。

舟永公路承建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和保护区管护中心提出的宝贵意见,针对植被恢复不到位问题,要下决心进行整改,努力克服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高质量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