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由白龙江林区院提起的阿某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白龙江林区法院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赵阳平代表检察机关出庭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这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该院首例检察长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的案件。
该院认为,阿某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有林区内的林木,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亦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庭审中,赵阳平检察长当庭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了法庭辩论,围绕被告的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发表了出庭意见,并对阿某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当庭进行了法庭教育,希望通过本次庭审,增强法治意识、环保意识,共同营造和谐美丽的林区生态环境。被告阿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并愿意承担民事责任。

该案的起诉,其意义不仅在于要追究被告阿某的法律责任,更在于对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的破坏者敲响警钟,使林区群众明白任何破坏环境、侵犯公益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该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白龙江林区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生态文明思想,为切实保护林区森林资源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