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一行先后前往甘肃省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白水江分局的中路河派出所、博峪河派出所和甘肃省森林公安局白水江分局的白马河派出所和丹堡河派出所进行案件线索摸排和办案工作,并就加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的机制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座谈和调研,各公安机关分管领导积极支持并陪同调研。


首先,白龙江林区院副检察长刘林有向上述各单位传达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同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为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部署,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和保密的原则建立起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实现资源共享,为建设林区人民美好的生活环境贡献力量;二是公益诉讼保护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的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贯彻落实在工作中,着力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林区天更蓝水更绿。


随后,工作组对2016至2018年以来各派出所办理的84件林政案件,甘肃省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理的12件林政案件,共计96件林政案件进行阅卷审查,向案件相关负责人了解个案情况并作记录登记,为今后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和立案监督工作开创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