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应邀参加了在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的首届白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工作座谈会,并在会上与参会的甘南州、陇南市五县区检察机关及甘肃白龙江阿夏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共同签署了生态保护协作工作机制。此次会议旨在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共同推进白龙江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座谈会上,来自白龙江流域上、中、下游检察机关以及林业环保单位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了白龙江流域当前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保护策略。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作为白龙江甘肃流域段内的重要专门检察机关,其在生态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得到了与会者的高度评价。
白龙江,这条蜿蜒流淌的河流,是甘南州、陇南市地区内重要的水资源之一,也是嘉陵江重要支流,其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与经济发展。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白龙江流域的生态环境面临诸多挑战,包括水体污染、水源涵养地林业资源破坏等问题。
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在座谈会上表示,将依托其法定职责,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同时积极参与到流域生态保护的具体工作中去。签署的协作工作机制不仅明确了各方在生态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还设立了定期沟通、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合作内容,以确保白龙江流域的环境治理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
此次协作机制的建立,标志着白龙江流域的生态保护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通过法律、行政、科技等多方面的协同配合,预期能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为白龙江流域的绿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