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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江林区院对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与辖区各公安分局、法院召开工作

时间:2019-12-17 10:38:09 来源:院领导  作者:刘艳春 点击数:

近日,白龙江林区院副检察长刘林有带领第二检察部主任刘东升、副检察长刘艳春带领第一检察部主任杨英华等人分头行动,深入到辖区甘肃省森林公安局白水江分局、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白水江分局、两水分局、迭部分局、舟曲分局,白龙江林区法院,各林业勘测综合设计队,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分别与森林公安分局、林区法院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对办案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对办案中使用的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办案衔接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林区如何适用,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共识。同时,与各设计队就认罪认罚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林业生态修复方案的设计、时间等工作进行了对接和沟通。

会议强调,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按照省院要求,对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条件的案件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程序,办案人员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时,一定要以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严格把握适用范围、条件,规范办案程序;在侦查阶段,主要是鼓励犯罪嫌疑人早些认罪,对侦破案件、节约司法资源、提升诉讼效率有重大意义,特别是对依法全面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查明案件事实起重要作用,对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的案件,要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依法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本院在制作量刑建议书时与法院多沟通、多协商,避免有些案件可能出现“关多久判多久”现象发生,当事人服判息诉率高,增强了司法的公信力,使公平正义又快又好地实现。据了解,近期将有三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移送本院审查逮捕和起诉。

此次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推进会的召开,进一步增进了各森林公安分局、法院和检察机关的沟通和协调,统一了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的执法理念,为有效地打击犯罪、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全面提升刑事检察工作,维护林区经济发展及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