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好学习好宣传好党中央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监督活动,近日,白龙江林区检察院与甘肃白龙江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召开了加强林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管护中心副主任何世刚、资源科、规划财务科、营林科、产业科、办公室负责人及白龙江林区院副检察长刘林有、第二检察部主任刘东升参加会议,会议由白龙江林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阳平主持。

会上,赵阳平紧扣《意见》精神,围绕《意见》的重大意义、以及《意见》对加强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的具体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并发放《意见》宣传提纲53份,引导管护区干部职工强化法律监督意识,依法能动配合法律监督工作。

赵阳平指出,在资源保护中,林区检察机关与管护中心只是职能不同、分工不同,但保护的目标是相同的,方向是一致的。管护中心具有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活动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同时,在公益诉讼领域林业行政机关履行资源管护职责是否到位,同样需要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
为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序衔接,依法保护林木、林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让林区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赵阳平提出三点工作建议,一是检察机关要继续加强与管护中心的联系沟通,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及时了解资源管护中存在的问题,着力为林区大局工作提供检察服务。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利用近年来林区多发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案件典型案例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2021年调整发布的《国家重点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为重点,深入林场、护林点(站)、村社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切实增强林区干部职工及农牧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三是建议管护中心成立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并进行专门培训。检察机关将联合森林公安对林政案件的办理程序、取证要求等对林政执法人员进行辅导培训。
何世刚表示,一是管护中心全体职工要切实提高法律监督意识,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要义。二是积极支持检察院开展国财国土专项监督活动,对涉及需要询问、查阅的事项鼎力配合。三是要高度重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成立机构,依托森林公安、林区检察院办案优势,建设一支专业化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四是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管护中心将与检察院同向发力、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在资源保护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座谈会还就进一步推进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进行了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