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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江林区院组织学习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2019-03-26 16:43:49 来源: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  作者:周兴龙 点击数:

为了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度改革,切实提高检察官办案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规定要求。3月25日,由白龙江林区院检委会议事机构组织各业务部门学习了《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保证案件质量,整体提升检察官业务素养。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是检察官司法办案的辅助机制,任务是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新型案件,重要司法业务事项进行讨论,同时对检察官联系会议召开的形式,结果的运用做出了明确规定,为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有效的加强了检察官之间的业务交流、提升了案件质量。

最后,按照院里年初安排“一部门,一创新”活动的活动,检委会议事机构经过院领导同意决定每月都召开一次检委会学习,让检委会议事机构切实承担起组织学习新法律、法规,以提高办案人员对重大案件研判能力,为办理、分析、讨论重大、疑难、复杂和新型案件或其他重要司法业务事项提供平台,全面提升检察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和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