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白龙江林区院召开2020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支部书记刘艳春同志主持,支部党员参加了会议,院领导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会议。
会前,支部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征求了对支委班子、班子成员意见和建议,支部书记与部分党员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同时,在此前召开的支委会上,对支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审议,各委员之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会议首先由刘艳春同志通报了干警对支委班子及个人八个方面九条意见建议,并代表班子和个人分别作对照检查剖析。在代表班子的对照检查中,她指出,班子存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不明显、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存在松懈不严现象、对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个人对照检查时指出,自身存在政治觉悟不高、履职能力不强、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同时,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提出了今后的整改方向。其次,10名党员逐个进行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相互开展了批评。
会上,全体党员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围绕个人在党性、纪律、作风、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家剖析问题深刻实在,分析原因透彻,整改方向明确具体。真正做到了让每个党员都能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也让每一名党员都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刘艳春在会议小结时指出,此次组织生活会大家自我批评深刻,相互批评开门见山,做到了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透、整改措施实,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互相帮助、增进团结、增强党性的目的,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全体党员要以这次组织生活会为新的起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结合林区检察机关“三查三看”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以更加担当有为的精神、更加认真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务实的举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不断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和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会议结合党员自我剖析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每位党员进行了民主测评,评选出优秀党员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