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区院把贯彻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出庭案件跟庭办法》作为刑事检察工作的重点工作,对提起公诉的案件逐案开展跟庭评议,促进出庭公诉水平和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升。3月3日,白龙江林区院第一检察部一行三人对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进行了跟庭评议。

跟庭小组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法庭礼仪得当,讯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特别是释法说理部分有理有据,内容充实,逻辑清晰,感染力强。让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的行为给社会和家庭造成的不良影响,庭审效果较好。跟庭小组围绕庭审效果,在语言表达的精准性和举证质证方式上提出了意见、建议。庭审结束后,邀请审判人员对庭审活动公诉人的表现也进行了评议。
下一步,白龙江林区院将继续贯彻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出庭案件跟庭办法》,加大跟庭评议指导力度,强化岗位练兵,对办理的刑事案件应跟尽跟,切实提升承办检察官出庭公诉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公诉本领过硬的刑事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