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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白龙江林区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自然保护区生物安全

时间:2022-04-06 14:41:1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刘雪珍 点击数:

近日,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林有一行先后前往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肃白龙江博峪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白水江分局、文县分局进行案件线索摸排,并就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内周边群众野外放牧情况同文县检察院等相关单位交流调研,共同寻找解决措施。在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分管领导的陪同下深入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内现场调研周边群众野外放牧情况,与大熊猫驯养繁殖中心和白马河保护站相关负责人深入交流、了解辖区内群众野外放牧的具体情况。

同时建议自然保护局和保护站等相关单位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自然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增强对周边群众宣传引导,切实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生物的安全,尤其是保护核心区大熊猫栖息地不被破坏,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古人有云,“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无论何时何地,应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自然是包括人在内一切生物的摇篮,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中国以保护大熊猫为主的三个重点保护区之一,大熊猫作为中国国宝,具有独一无二的特性,再者大熊猫孕育率较低,被国家列为濒危物种。在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还有与大熊猫共享生活环境的有金丝猴、羚牛、毛冠鹿等国家级保护动物,所以保护大熊猫栖息地的安全,也同样会为其他生物提供保护伞,从而实现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