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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白龙江林区检察院赴案发地出庭公诉一起危害野生动物案件

时间:2025-08-14 16:47:0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申白龙 点击数:


近日,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肖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该案通过公开审判、巡回宣判、普法宣传等方式,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实践,推动“刑事处罚+生态修复+法治教育”综合治理模式,为守护生物多样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案件回顾:非法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告获刑

2025年7月18日,白龙江林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肖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经查,2025年3月22日,肖某携带4只猎狗和刀具等,进入到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猎杀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毛冠鹿(整体价值为15000元/只)。在庭审中,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就肖某犯罪行为的直接故意性以及无自然保护区边界认知、鉴定人资质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法院最终全部支持了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依法以肖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了刑罚。

“巡回宣判+普法宣传” 推动生态法治深入人心

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不仅注重案件审理,还积极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出庭法院案发地“巡回宣判”的方式,此次宣判活动将地点设在案发地附近的保护站,邀请当地群众参加旁听,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在真实案例中了解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共同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刑事处罚+生态修复+法治教育”构建综合治理新模式

本案中,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体现了“谁破坏、谁修复”的生态司法理念。通过办案检察官的释法说理,肖某认识到因为自己的行为造成国家生态资源的损失,自愿主动缴纳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下一步,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刑事处罚+生态修复+法治教育”模式,加强与公安、法院及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的协作,筑牢生态保护司法防线,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扩展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的深度与广度,用法治方式守护生态之美,以检察履职护航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