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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林区检察长会议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14 16:38: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2021年,我院在分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全林区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和全省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充分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实”字为先,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依法履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生态甘肃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六中全会闭幕后,院党组高度重视,迅即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部署会,组织学习了《全国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会精神及贯彻意见》、《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中央政法委、最高检、省委关于对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的传达提纲》《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意见》。制定印发了《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为干警购买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学习辅导百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辅导读本》等学习资料。就全会通过的《决议》、《说明》和《公报》以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关于六中全会精神解读文章。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5次,中心组(扩大)学习1次,干警每人撰写心得体会1篇,召开交流研讨会1次;组织干警聆听了矿区分院举办的六中全会专题辅导讲座,党组书记、检察长以《不忘初心、接续奋斗 走好新时代赶考路》为题解读了《决议》,为全院干警做了集中辅导学习。

二、深耕主责主业,开创检察业务工作新局面。

(一)刑事检察工作。截止11月17日,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捕案件4件6人(含上年结转1件1人),审查后作出批捕决定的1件1人,不批准逮捕3件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件13人,提起公诉7件10人,不起诉3件3人,公开听证3件。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为加强出庭公诉工作,成立了“提升出庭能力领导小组”,建立了记录跟庭情况、庭后征求意见等跟庭台账,共跟庭评议6次。

(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8件,立案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6件,立案3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均在法定期限内回复,并采纳。主动与地方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建立沟通联系,交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经验,对有管辖交叉案件建立起了线索移送机制,其中四川省青川县检察院向我院移送一起发生在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文县碧口镇李子坝村河道污染线索,并就此线索涉及的相关问题两院召开了跨区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座谈会;文县检察院与我院就有交集类案件也建立了线索移送和共同分管治理的工作机制。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审查法院民事案件8件,民间借贷案件5件,买卖合同纠纷1件,承揽合同纠纷1件,确认劳动关系纠纷1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共创和谐平安校园”反诈进校园活动、参与“控辍保学”、“让青春远离毒品,让法律保护未来”等专项活动,印发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宣传材料200余份,法治进校园宣讲3次,法律咨询30人次、印发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手册200余册、制作播放视频宣传资料2次。

(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移送地方看守所羁押11人次,其中上年结转6人,新入所5人,出所11人。法院判决实刑3件6人(其中2020年结转1件3人)。判决缓刑案件3件4人,均交付社区矫正,未发现脱管漏管现象。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1人,立案审查后不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未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2021年,法院判决财产刑执行案件5件7人,涉案罚金金额155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六)案件管理工作。截止11月17日,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件13人;审查逮捕案件3件5人。共制作电子卷宗10案12卷;严格涉案财物的出入库管理,同步台账记录。共接收公安机关移交涉案财物8件,向法院移交涉案财物8件。对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31日办结的36件各类案件开展评查。共评查出优质案件4件,合格案件32件,1件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件。在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共公开法律文书8条,文书公开率达到100%。程序性信息17条,重大案件信息17条。

三、加强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发展夯实根基

(一)检察宣传工作力度稳步提升。截止11月17日,干警撰写稿件115篇,向省院、分院投稿110篇,省院采用20篇,分院采用75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1754条,官方微博发布15041 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3155条。与上年度相比进一步提升了“两微一端”数量、质量及综合影响力。

(二)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一是12309中国检察网的学习。按照高检院关于2020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根据工作职责及干警工作实际,制定《白龙江林区院2021年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培训计划》,完成培训内容。二是组织干警踊跃参加线下培训。截止11月17日,共计4人参加4(班次)线下培训。其中,支部书记参加了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组织的“2021年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一名干警参加了高检院组织的“第1期新时期检察理论与理念培训班”,一名干警参加了“认罪认罚专题研修班”,一名干警参加了高检院组织的“第2期检察业务典型案例专题研修班”,均已圆满结业。三是认真组织干警参加甘肃省公务员远程网络培训,目前有11名干警已学完全部课程结业。

(三)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一是深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了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二是年初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及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干警签订了《廉洁从检承诺书》。三是严格执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组织召开“三个规定”警示教育会,学习了高检院通报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贾小刚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白贵权案》。四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6人次,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1次,党组书记给干警上廉政专题党课1次,开展警示教育5次。

四、筑牢政治忠诚,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教育整顿启动后,我院及时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纪检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了综合协调、文字材料、顽瘴痼疾、线索办理、舆论宣传5个工作专班。制定了《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白龙江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专门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教育整顿活动办公室,配备了所需办公设备,将组织机构、工作专班工作职责及保密、请示报告、工作联系制度等挂牌上墙,印发了《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100题》宣传手册,为干警配发了教育整顿专门学习笔记本。按照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压茬推进,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绩。

(一)全方位淬炼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在学习教育环节制定推进“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四项任务及21项具体措施,干警学习教育参与率达到100%。共组织集中学习43场次,主要领导讲党课5次,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8次,干警每人撰写心得体会、交流研讨材料5篇,开展研讨交流5次,举办读书班2期,开展英模教育5次、警示教育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开展政治轮训2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30人次,演讲活动1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2次。党组书记、检察长讲专题党课1次。

(二)强有力推动检察队伍正风肃纪。采取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谈、部门负责人与干警谈等多种形式,按照“六必谈”要求,深入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先后两轮谈心谈话,谈心谈话40人次;征求到对班子意见建议8条、对班子成员意见建议9条,向辖区各林业单位、森林公安、法院等8个单位发了征求意见函,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组织两轮《个人自查事项》填报,12名在编在册干警填写了自查事项报告表,梳理出干警在筑牢政治忠诚、“6+1+1”顽瘴痼疾、机关工作作风顽疾、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等问题六个方面问题74条,3名班子成员填报问题23条;6名科级干部填报问题30条;3名科级以下干部填报问题21条。核查出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方面线索1条,已办结,办结率100%。对2018年以来案件进行筛查摸底,组织员额检察官开展自评,自评不起诉案件6件,不批捕案件2件。评查其他院退回补充侦查案件6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对2名干警落实了从宽政策,1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1人谈话提醒。

为切实提高顽瘴痼疾整治效果,每个干警就个人存在的顽瘴痼疾,逐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形成“个人顽瘴痼疾整改台账”。同时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机关作风顽疾整改台账”、“整治政令不畅、执行不力整改台账”、“影响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改台账”、“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台账”、“督导组来院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台账”、“落实中央第十五督导组督导督办意见整改台账”和“省级驻点指导组给省检察院抄告单问题整改台账”七个专项整改台账,共计66个问题,这些问题除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外,其他问题都是即知即改长期坚持的事项。对此我们实行“挂号”整改、“销号”落实制度。

(三)多维度办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一是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一是对受理审查起诉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因其在家干农活时发生意外,造成双腿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先后花费近10万元,其家庭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办案人员告知其妻子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在其妻子向本院提交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后,办案人员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召开了听证会。同时,积极协调村委会将杨福玉家庭纳入帮扶重点对象,为其家庭申请特殊低保,沟通卫健部门为其女儿发放“两女户”助学奖励资金2000元。二是对我院受理的陶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深入案发地即当事人所在村召开听证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三是助力乡村振兴。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购置农副产品10200元。四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干警深入白林中学,开展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共创和谐平安校园”反诈进校园活动。检察官以“拒绝诱惑、远离诈骗,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校园防线”为主题为该校学生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防诈法治课。五是开展“宪法宣传周送法到基层”活动。12月1日,组织干警深入甘肃白龙江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憨班保护站,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接受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向保护站职工讲解宪法知识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结合林区实际,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公益诉讼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林区干部群众宪法意识和对“三个规定”的知晓度、覆盖率。

(四)建章立制提升教育整顿质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等20项规章制度;新建《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关于建立常态化推进“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等24项制度;废除了3项制度。已经检察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了制度汇编,这44项管理制度涵盖了班子建设、队伍管理、绩效考核、保密管理等四大类。

五、深学细悟,全力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一)高度重视,尽早谋划。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

(二)多措并举,成效显著。制作“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党史文化墙。确立专门联络员,做好“日报告”。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通过交流心得,谈体会、知识测试检验了学习成果。分别与洮河林区院、子午林区岭院在哈达铺、腊子口红军长征纪念馆、南梁红色教育基地开展“追寻红色足迹、践行初心使命”、“庚续红色基因,传承南梁精神”主题活动。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3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革命电影2次,“庆百年建党、讲党史故事”活动4期,在省院庆“七一”表彰大会上,两名党员被省院机关党委表彰为优秀党员。

(三)充分准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进行了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谈心谈话共征求到支部委员会意见建议6条,支部委员4条。会上共查摆出5类12个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制定了整改措施,形成了支部班子整改台帐,党员个人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作党员整改承诺。

六、统筹协调,做好综合服务保障工作。

(一)机关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机关安全及防疫工作责任制,制定值班表,疫情期间购买防疫物资,做好办公区、食堂的消杀工作。实行节假日院领导带班值班规定。加强车辆调度管理工作,为保障办案正常用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七一”前夕,对院内重点部位及枪弹进行了安全检查。

(二)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化,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做好档案的出库、入库的登记工作,提高了档案的利用率。上半年新增诉讼卷8卷,文书档案正在收集整理中。

(三)网络信息工作。完成了内网网站的更新工作。互联网门户网站已启用上线,运行正常,通过百度搜索可以方便快捷登录。安装了桌面云系统20套,办公及事务管理系统、移动办公办案平台均正常使用,目前干警请销假、公务用车申请、文件传阅均在该系统线上运行。

(四)机要保密工作。根据省院《关于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和保密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我院保密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对存在的问题和保密隐患列出清单,及时整改。签收高检院文件211份;省院文件212 份;分院文件14份,其中,秘密级文件83份,机密级文件7份。

(五)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做好资金收付结报工作,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了公用经费的正常开支。加强机关资产管理,规范操作政府采购,规范零余额账户操作,对今年下拔的资金做了及时计划报送,在支付管理和工资管理工作中,能够按照下发科目进行支付,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甘肃省检察机关清理规范地方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时组建工作专班,对2017年至2020年数据进行汇总上报。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了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工作。

(六)“两房”建设。我院“两房建设”项目在分院、省院的大力支持下,目前主体及附属工程基本完成,即将进入室内装修阶段。协调迭部生态建设局、甘肃白龙江博峪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在迭部、文县分别设立了检察室。

七、亮点工作

(一)认罪认罚实现“三个100%”。认真落实年初亮点工作计划,稳步推进认罪认罚制度走深走实。提起公诉7件10人,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100%;全部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法院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100%,被告人均服法认判,未提出上诉。案件办理过程中,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推进认罪认罚制度落实,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罪犯,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注重诉讼效率和质量的有机统一,力争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不捕、不诉率较上年度明显提升。认真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司法理念,今年受理审查批捕案件4件6人,不批捕3件5人。2020年不捕率为零,2021年不批捕率分别为75%和83.3%,不捕率分别上升了75和83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10件13人,不起诉3件3人,上年度不诉率分别为8.7%和11.8%,2021年不起诉率分别为30%和23%,不诉率分别上升了21.3和11.2个百分点。

(三)检察宣传工作成绩突出。截止11月17日,向省院、分院投稿112篇,本院内网发布115篇,其中省院采用20篇,分院采用75篇。微信公众号计发送信息1754条,官方微博发送信息15041 条,今日头条客户端发送信息3155条。一季度我院微博发布在全省112个检察院中排名第11名,微信排名第59名,今日头条排名第22名;二季度微博排名第6名,微信排名第49名,今日头条排名第10名(三季度排名目前尚未公布)。与去年相比“两微一端”发布信息数量、质量及综合影响力有了大幅度提升。

(四)“两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绩。经过多方努力和争取,在省院、分院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院“两房”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及附属工程,即将进行主体竣工验收,室内装修设计基本完成,争取明年1月启动室内装修工程。明年后半年即可入住新办公楼办公。

八、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一是干警整体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专业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业务量少,控申业务空白;三是法律监督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立案监督空白。

九、明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们将在分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为契机,继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继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学深悟透武装头脑,勤学苦练提升本领,务实担当转变作风,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保护天然林资源安全、为甘肃检察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贡献白龙江林区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