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2020年,在分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全省、全林区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高检院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认真落实分院提出的“两翼支撑,一院一优”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林区工作大局,以强化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察改革为主线,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六项重点工作情况”
1.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综合运用诉讼监督、法律审查等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高质、高效办理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案件办理方面。截至11月17日,案管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批准逮捕案件4件7人(迭部分局4件7人);审查起诉案件17件23人(迭部分局14件17人,白水江分局1件4人,文县分局2件2人),2件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提起公诉17件24人(含去年结转3件6人),不起诉1件1人,正在审查起诉的2件4人(其中一件拟作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已判决14件21人;提前介入侦查7件。
2.全力部署,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组织干警学习《甘肃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等重要文件,传达上级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并深入辖区各个分局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摸排工作。本辖区内未发现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仍要保持警惕,做好预防工作,继续加强与辖区内公安机关沟通协作,及时研判黑恶势力线索。同时,根据方案的要求,对干警进行排查,未发现干警存在此类问题。
3.保质保量,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向前发展。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办案力度,保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数量、质量向好发展势头,坚持从职能定位出发,准确把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条件、范围、程序,主动摸排案件线索,与公安机关、法院进一步扩大共识,建立健全联动协调配合机制,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来,共受理15件一般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4件,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件),所有线索均来自于第一检察部在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后移交,对受理的所有线索都在正义网上进行了公告。
经过审查,共立案1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件(2案为2019年度受理线索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认真落实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十项要求”,对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已向被监督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均按期采纳回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6件,法院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1件因不起诉终结审查。受今年疫情影响,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紧紧围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领域,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做好做实疫情防控源头治理。共办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2件6人,两案的办理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林区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为维护林区生态多样性,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二)开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情况”
作为林区检察机关,本院主要涉及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中涉及生态环境类犯罪,共办理23件37人(含结转去年4件9人)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公益诉讼案件共10件。
1.民事检察工作。加强民法典的学习,规范民事检察监督程序。在民法典实施的大背景下,为更好做到新旧法顺畅衔接过渡,我院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民法典视频培训学习,让每一位参训干警做到学以致用、学思结合。
继续加强与林区法院等单位的沟通联系,主动监督,积极协调,持续推动健全与法院民事执行与监督信息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和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向检察机关通报制度。1-10月份以来,对白龙江林区法院办理的民事案件7件进行了审查,其中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类1件,民间借贷纠纷类3件,劳务合同纠纷类1件,追偿权纠纷类1件,离婚纠纷类1件。经审查,法院判决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合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发现其他问题。
2.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由检察长和副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全院干警参与;通过法律咨询、检察长接待等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累计发放法治宣传单500份,制作宣传横幅1条,刻录法治宣传光盘6张,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加深了林区职工、群众对检察机关信访工作的认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3.未检工作。由于林区检察机关辖区范围的特殊性,本院受理的案件多为涉环境资源类案件,截至今年11月15日,本院未受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举办“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方式来开展。从预防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诈骗等几大方面入手制作了宣传课件,采取播放生动有趣的视频方式,寓教于乐,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制定《白龙江林区院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方案》,由检察长暨白林中学法治副校长赵阳平为初中部学生上了一堂“培养法治意识,系好人生纽扣”为题的法治辅导课。通过到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学校及校园周边明察暗访、实地督查方式,对校园周边监控、交通安全设施、有无非法出版物、是否存在校园欺凌等现象进一步了解,继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4.检委会工作。坚持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提升检委会议案决策能力,今年来,我院检委会召开2次检委会集体学习,进一步提升检委会委员以及员额检察官政策、法律、业务水平,提高检委会民主科学决策能力;召开5次检委会会议,就检察工作中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协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研究讨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5.执检工作。
(1)刑罚交付。法院判处实刑案件3件3人,均已交付执行,其中一人已刑满释放。
(2)社区矫正。截至2020年11月17日,法院判决涉及社区矫正案7件11人,实际交付执行社区矫正案件7件11人。
(3)财产刑。截至2020年11月17日,法院判决涉及财产刑案7件10人,其中:应执行罚金28200元,实际执行28200元,占执行金额100%;应没收赃款150元,实际执行150元,占执行金额100%。法院立案执行2019年罚金刑案件1件1人,执行罚金金额1000元。
(4)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截至11月17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4人,经本院审查认为,该4人在羁押阶段不具备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的条件,决定不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三)亮点特色工作情况
1.稳步推进亮点工作。严格按照本院2020年亮点工作计划,稳步推进认罪认罚制度走深走实,目前办理的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100%,截至11月17日,我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已判决的14件21人,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且全部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精准量刑建议比率为100%,被告人均服法认判,上诉率为0%。出庭公诉的案件中,5件7人适用速裁程序,4件5人适用简易程序,5件9人适用普通程序。另有3件3人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法院正在审理当中。案件办理过程中,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推进认罪认罚制度落实,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罪犯,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注重诉讼效率和质量的有机统一,力争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宣传、考评、业务学习各项工作都在有序推进,争取出色完成亮点工作任务。
2.全面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常态下重质量、重效果”的要求,实现“两提高,一降低”。组织干警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书制作,并积极与辖区内的司法局进行工作协调,对符合认罪认罚条件的案件,做到可用尽用。在辖区开展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同时,还向辖区内森林公安局赠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光盘,并要求辖区内公安局在看守所、执法办案中心组织在押、在审人员观看,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深入了解该制度,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认罪认罚。
3.对近期办理的一起盗伐林木案,承办人拟作不起诉处理,经检察长决定举行公开听证。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运用这种新的办案方式,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保障了案件公平公正,提升了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改革创新、自身建设情况
1.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培训。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原著阅读、专题讨论等形式,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三卷、党章党规等内容。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习。二是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专题辅导、大会交流、每位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还充分利用检察内网、“两微一端”等正面引导干警学习,注重了学习活动的多样化,促进各项活动全面开展。三是安排学习计划,加强学习教育。制定学习安排表,有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共52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动其他党员提升了学习效果。通过利用学习强国APP、甘肃党建等学习平台开展学习,通过积分通报等形式督促提醒干警充分利用业务时间进行学习,每一名党员干部读书笔记达1万余字。今年以来我院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开展讲党课3次、支部召开支委会13次、组织开展党员大会4次。召开“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形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四是重视对年轻干警的培养,给担子、教方法、促成长。今年以来我院在青年干警中培养了一名正式党员、一名预备党员,发展了三名入党名积极分子,为党组织注入了新鲜血液,不断保持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鼓励干警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提升学历。五是邀请党校专家到我院进行辅导讲座,今年邀请到陇南市武都区委党校副校长、高级讲师洪秋燕为全院党员干部做了题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导读专题讲座,全院18人次党员干部聆听讲座,有效地提高了干警的思想素质。六是规范考勤制度。通过让干警手机安装“钉钉”,实现上下班打卡、请假要申请的工作习惯。
2.扎实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格按照我院制定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对各阶段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联合院党支部制定学习目标,深化学习教育成果,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的重要讲话精神,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专项行动的各阶段任务,对我院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全面梳理,及时评查了去年办理的9件公益诉讼案件,根据评查、自查问题,加强整改落实,确定完成时限。在为期八个月的专项行动活动中,认真完成每阶段工作任务,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时把每一阶段的工作落实情况、小结上报林区分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深入推进爱国主义教育,丰富党员文化生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大会开幕式直播,全面了解“两会”内容,关注“两会”热点,认真学习“两会”精神,并将其作为学习教育、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举行了“为抗疫加油”诗歌朗诵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初心,回忆入党过程,再次接受精神的洗礼和党性的锤炼;7月8日至11日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党支部以“追溯红色记忆,践行初心使命”为主题,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19人赴两当县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武都区移动公司党支部在白龙江林区院联合举办“党建和创”主题活动,两单位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之际,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铭记历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主题党日观影活动,集体观看爱国电影《八佰》;为了深化党章党规、廉政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效果,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知识测试活动,共计16人参加了此次集中测试。组织开展了“我以我血献爱心”无偿献血主题党日活动,共有9名党员干部成功献血,献血量达2100毫升。
4.教育培训工作稳步开展。宣传工作规范化质效双提。一是12309中国检察网的学习。按照高检院关于2020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根据工作职责及干警工作实际,制定《白龙江林区院2020年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培训计划》,共计安排19个班50人次参训,每一期都能及时通知到干警个人,并要求其完成规定的课时,及时打印结业证书。二是组织干警踊跃参加线下培训。截止11月14日,共计4人,参加4(班次):其中包括最高检举办的为期 1 周的《第2期基层检察长“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监督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省院组织的为期2个月的《全省检察机关宣传教育条线工作人员轮训班》,进一步开拓了干警的视野,提升了工作品质。三是甘肃省公务员远程培训。要求干警在11月30日前,修完《2020年度全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及《巩固脱贫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专题班》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1名干警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竞赛。
“两微一端”信息发布在全省排名大幅上升。微信共计发送信息 1444 条,微博发送10035 条,今日头条发送1818条。一季度我院的微博发布在全省112个检察机关中排名第46名,微信排名第74名;二季度微博排名第25名,微信排名第45名;三季度微博排名第24名,微信排名第21名,今日头条排名第11名。与去年相比进一步提升了“两微一端”数量质量及影响力。
注重培养部门队伍的专业能力,把集中学习作为常态化机制,充分利用“检答网”平台查疑解惑,截止11月15日,我院干警共登陆检答网次数为1631次,检答网咨询法律问题20次。积极参加高检院、省院组织的各类视频培训会,学习《民法典》、《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规定,重点学习新要求、新业务、新技能,促进案管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5.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疫情发生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根据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全省检察机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一是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及时掌握干警及其家属的动态,对本院外出人员的行程详细了解,制作外出人员行程动态管理台账。对疫情期间乘坐了公共交通工具的干警,特别提醒要注意同乘查询,按要求每位返回单位的干警提交健康证明并为其配发口罩和体温计,要求自行隔离14天,每日汇报体温,待隔离结束后才可返岗。三是每日在微信工作群里分享疫情相关知识,要求干警做好防护,出行戴口罩,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四是对办公室、食堂及公共活动场所,每日定时消毒。食堂实行分餐制,要求干警自行携带饭盒,取餐排队相互间隔一米以上。五是要求干警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地方,外出、集体活动一定要戴口罩,办公、办案力争通过网络解决,尽量不串办公室。政治业务学习以自学为主。六是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加强对干警及其家属的管理工作,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政治理论学习仍停留在学文件、记笔记的传统学习模式下,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深度和广度不够,集中学习多,自主学习积极性不高,自主研究次数少,没有学深悟透。
(二)在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与公安、法院衔接还不够深入,对于上级没有规定,在办案中又需要贯彻的事项,尽管也作了一些沟通,但是没有得到良好的解决,没有形成一套适合林区的办案机制。
(三)随着管辖范围的调整,办案数量较去年有所上升,同比上升212.5%,随着公益诉讼案件数量、认罪认罚案件数量的增多,办案人员、辖区内值班律师缺乏,办案成本大幅度增加,目前案多人少矛盾仍突出。
(四)出庭公诉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公益诉讼线索类型较为单一,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仍旧空白状态。
三、2021年工作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院党组要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要带头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带头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理论学习,推动引领全院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院党组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坚决贯彻省院、分院决策部署,竭尽全力抓好“六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省院党组确定的“六项重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全省检察工作实际,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及张军检察长的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我们要主动担当作为,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工作措施、稳步扎实推进、注重实绩实效,以严格的执法精神、规范的司法行为、优良的司法作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努力形成林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新格局。要把推进“六项重点”工作和省院具体工作要求对标,使“六项重点”工作在服务林区中心工作,推动林区发展上有新作为。
1.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干警业务能力,提高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问题的解决能力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的能力,要熟练掌握“两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展开学习《民法典》和修改后《人民检察院诉讼则》以及认罪认罚、公益诉讼等相关规定,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以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
2.依托全省检察机关落实高检会议精神做优刑检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化月”行动方案》,持续保持扫黑除恶工作的高压态势,时刻紧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之弦,巩固斗争成果,要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深化“六清”工作,继续深入辖区,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和相关法律规定。
3.建立健全在检察环节“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意见”的配套机制,不定期与法院、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及时解决在司法体制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沟通壁垒,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4.开展涉环境资源犯罪线索的排摸收集,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林、涉毒、涉野生动植物等犯罪。在侦办此类案件中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保证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优化执法环境。
5.保持良好态势,继续全面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理案件,同时在工作中,力求在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方面有所突破,履行好检察工作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