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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2年度林区检察长会议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14 16:12: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

二O一二年检察工作报告


白龙江林区检察分院:

2012年在林区检察分院领导下,我院班子成员带领全院干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立足检察职能,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对我院2012年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一、认真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

一年来,在林区检察分院的领导下,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认真开展了我院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组成员负责指导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在此次活动中班子对各科室理论学习进行分类指导,广泛征求群众和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召开座谈会讨论研究我院在新形势下怎样加快发展,以及林区检察体制改革后如何发展的问题。

以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按照分院绩效考核细则的要求,今年要继续抓好干警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一是把《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岗位练兵计划》及《中心组理论和业务学习计划》严格落到实处。二是明确重点,形式多样,对专项业务授课、岗位练兵活动做出合理安排,并按时开展。三是广泛开展各部门岗位“学、练、赛”活动。以政工科为主体,依托各业务部门,广泛开展干警岗位练兵、业务技能达标、核心价值专题教育演讲竞赛活动。通过开展和参加各项岗位练兵活动使干警的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不断把岗位练兵活动推上新台阶。

为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院检察干警立足本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展示检察干警忠诚履职、执法为民、公正文明、廉洁从检的政治本色。举办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演讲比赛,积极推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集中组织学习、培训、辅导、交流在6次以上,保证了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县处级干部学习笔记在1.5万字以上,全院干警撰写了党性分析报告和自我剖析材料,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均作了学习笔记。同时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结合业务工作,制作课件进行了教育专题辅导讲课。

根据省政法委要求,组织全院干警积极参加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相关知识竞赛,全院14名干警参加了答题活动。试卷按要求寄往《甘肃法制报》社。

二、全面贯彻落实学习新刑诉法工作

为进一步适应新的刑诉法,按照省院和分院的部署要求,我院于2012年9月6日开办了学习贯彻新刑诉法培训班,拉开了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的序幕。检察长强调今年我院要把学习新刑诉法作为检察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就我院如何贯彻学习修改后的刑诉法进行了详尽安排。

政工科制定了新刑诉法的学习方案,主要以学习新旧法对比为主,利用一百天左右的时间,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院领导和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按照各自选定的新刑诉法内容制作课件,结合自身办案实践和对学习新刑诉法内容的理解为全院干警讲课,固定每周授课一次。院领导及党组成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率先垂范。2012年9月11日陈育民检察长以《刑事诉讼法修改概述》为内容向全院干警讲了第一堂课,使大家对刑诉法修改的背景与动因、指导思想等方面都有了全面的理解和掌握,从而加深了对新刑诉法条文的认识及理解,为新刑诉法的贯彻实施做好充分准备。引领带动了全院干警深入学习新刑诉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全院掀起了学习新刑诉法的热潮。

为了提高对新刑诉法的认识和理解,使所学的新刑诉法知识能正确运用到检察业务工作实践中,干警们通过自学、相互研讨、组织竟赛、答题等方式开展学习,深刻领会到学习新刑诉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新刑诉法与检察工作息息相关。要自觉将学习好、理解好新刑诉法贯彻到检察业务中,努力按照新刑诉法的要求更新执法理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大力提升执法水平,并不断加强业务素能、提高办案质量,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为着力点,努力推动我院检察工作有新的起色。

三、认真学习中央政法委各项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央政法委有关党风廉政会议精神,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队伍建设、科技强检工作。今年以来我院按省院、分院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2年3月15日院党组与各科室责任人签订了《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责任考核,每半年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制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年终进行检查考核,确保责任制的有效落实。积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办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刻理解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了搞好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了检察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

院党组将廉政教育经常化,今年共开展警示教育4次,题目为:“党性党风党纪专项教育”、“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专题会”、“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按照年初签订的考核内容,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结合执法办案进行督查,努力确保我院干警不出任何违纪违法问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把廉政教育、定期预警及警示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认真学习贯彻省院会议精神,积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我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电视电话会议上省院乔汉荣检察长和纪检组长王文的讲话。结合我院实际,召开两次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明确任务,领会精神,统一思想,抓好会议的贯彻落实。根据分院安排,配齐了纪检监察及廉政监督员。院领导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要求干警做到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做到,要求干警不能做的,班子成员、领导干部要坚决不做,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为防止干警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我院党组、支部从抓好干警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着手,坚持从严治检方针,确保检察纪律的严肃性,发现违法违纪现象,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三)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院党组的安排,把教育活动作为全院队伍建设的中心任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在创新上下功夫,在结合上做文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突出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继续在每周进行一次业务讲课,结合工作实际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年举办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演讲比赛,在分院组织的比赛中我院干警脱颖而出被选入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的演讲比赛。推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使干警业务能力有较大提高。上半年一名干警取得了甘南司法考试合格证。今年8月份,在分院组织和带领下,一名干警参加了“金徽杯” 甘陕川检察机关公诉辩论赛。为保证队伍的纯洁性,我院进一步加强了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为确保我院完成今年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为林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参与管理创新,做好维稳工作

(一)立足检察职能,在注重服务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积极参与林区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创新。检察机关既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推动者,又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执行者。2012年9月18日,我院干警在检察长带领下深入白龙江森林公安局舟曲分局下辖的四个基层派出所,对其办理的48件林政、治安案件以及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审查案卷、询问办案人员,发现舟曲县康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从舟曲县巴藏乡后背山行政村村民处分三次非法收购林木用作矿洞顶杆,累计材积1.8立方米,由于不够立案标准,公安部门均作了林政处罚。然而有关部门对该公司的后续行为监管不力,致使该公司在未办理有效手续的情况下,仍在林区内从事探矿作业,对林区内森林管护及植被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害。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及植被不受破坏,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拟定召开本院、舟曲林业局、舟曲县康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座谈会。会前我院与舟曲林业局就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意义等进行了沟通,取得舟曲林业局党政主要领导的支持。会议由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寇斌主持,侦查监督科科长刘东升作了主题发言。参加会议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在会上分别做了发言并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要求。会议结束时我院向康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该公司会后按期限对我院的建议进行了回复。这次座谈会议的召开是对解决林业主管部门对破坏森林资源监管不力、监督到不位等问题进行的一次有效尝试。教育公安干警必须严格执法,积极协助林业管护人员搞好护林防火工作;同时要求林业管护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这次会议也使非法收购林木的舟曲县康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接受一次法制教育。为我院今后积极参与林区管理创新、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探索出一条新的途径,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10月下旬,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就当前甘南地区的维稳形势等进行分析、研究。会上,副检察长寇斌传达了省委、州委等领导同志对近期维稳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决策部署,以及甘南州委告全州同胞书。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育民就我院的维稳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1、要求我院全体干警保持清醒头脑,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教育干警要充分认识当前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政治敏锐感,积极维护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2、要不折不扣的坚决贯彻执行省委、州委的决策和部署。结合我院的实际,认真开展维稳工作。注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作好检察长接待工作,认真听取职工家属的诉求,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3、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制定好我院的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加强措施,落实责任,形成维护稳定工作的良好局面。全体干警要不信谣、不传谣,坚决同反动势力和达赖集团、藏独分子作斗争;4、要加强值班工作,务求工作实效,制定好值班表,落实值班制度,履行职责,不得脱岗。

根据舟曲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我院与维稳工作协助单位舟曲县农业银行进行了维稳工作座谈会。在会上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了当前维稳工作的形势和情况。决定“两家”要坚决贯彻执行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策、决议,加强协调、配合,经常互通情况,教育干警和员工,认清形势、明辨是非、珍爱生命,积极主动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以我们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五、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公正执法

年初林区检察长工作会议召开后,班子召开了院党组会,就贯彻全院工作部署做了详细安排,并针对去年绩效考核责任书实施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对各项检察工作任务层层做了分解,把任务和责任落到了科室和干警。

(一)2012年度,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案6人,批准逮捕4案6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4案5人、制作《要求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4份、发出检察建议2份。在办案中认真审查证据,严格把握批准逮捕条件,均在法定时限办结,无超期羁押现象发生。

今年以来,我院加大对批捕、不捕、在逃、另案处理案件跟踪监督力度,防止公安机关懈怠,瞒案不报、以罚代刑降格处理案件。一是今年以来我院加大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另案处理的监督力度,以开展“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对2011—2012年度公安机关提请批准案件进行了检查;二是建立健全防止公安机关“另案处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对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建立信息台帐,载明案件性质、案件承办人、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拟处理的结果等,并落实专人负责监督。对批捕在逃案件,检察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到侦查机关检查督促,了解追逃结果。

(二)今年我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4件5人,接转去年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贪污案件1件1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5件6人,出庭支持公诉4次;共办结案件5件6人,其中4件5人提起公诉后均作了有罪判决,1件1人提起公诉后,法院正在审查中。我院着重在提高办案质量,加快诉讼效率上下功夫,提起公诉的案件不存在补充侦查和法院判决改变定性、罪名等问题,全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法院对提出的“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了96%以上、有罪判决率达到100%,所办理的每一起公诉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我院对每一起案件都力争做到案前讨论、案后总结,积累经验,寻找差距,引导干警切实把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放到突出位置,切实承担起法律监督的重任。

根据今年我院开展业务培训计划的安排,公诉科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的内容及审查》、《提起公诉与第一审程序的修订和完善》、《起诉书制作技巧》、《新刑诉法对刑事起诉的修改内容》等方面进行了业务授课培训。

我院干警参加了由分院公诉处组织的在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公开开庭审理的艾某某故意杀人案的庭审观摩和评议活动;为了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提高公诉人出庭能力和综合素质,我院也组织了在舟曲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的赵四浪贩卖毒品案的庭审观摩和评议活动。庭审结束后,院领导及部分检察员对两名公诉人在法庭上的仪表形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行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法律文书、工作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准确,庭前准备是否充分、完善等内容进行实事求是的点评。

(三)2012年3月9日,由我院牵头召开了舟曲林区公检法三长联系会议,通过协商沟通解决公、检、法三机关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达到了促进工作、加深理解、相互协调的目的,根据会议内容形成了会议纪要。本次联席会议突出了六个重点:一是加强沟通,交流办案经验,坚定执法理念,服务林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二是为及时、快速办理刑事案件,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在工作中继续保持和发扬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的良好机制;三是早安排早部署积极下基层找案源,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办案程序,加强量刑规范化管理,特别是规范涉林涉毒案件中的刑罚裁量权,排除非法证据收集,杜绝以罚代刑,保证司法公正;四是加强民行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同民事审判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对民行再审案件抗前沟通、判前交换意见工作机制,列席参加庭审活动,了解民行方面的信息,发现庭审中的问题及时提出,努力建立与法院的良性互动关系,并设立民事案件联络员,加大民行案件监督力度。五是确立了每年召开两次“三长”联席会议;六是公安、检察就立案监督制定了实施意见。

六、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搞好渎职侵权犯罪工作

(一)今年我院对去年办理的孙振飞贪污案在审判环节上进行监督,由于孙振飞案发后能如实交待所犯罪行,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故法院对其从轻进行了判处,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在查处孙振飞一案中,我院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7万元。根据上级院的安排、部署,开展了法治宣传和举报宣传周等活动。

(二)反渎职工作。随着林区实施天保工程十年以来,林区生产、经营、管护、管理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减少,林场工作主要以护林为主,林区反渎职侵权罪名相应减少,管辖区域有限,因此林区职工对反渎工作关注较少,反渎意识不够,案件线索发现难,致使渎职侵权工作难以开展。

为了进一步增强“举报宣传周”活动的针对性、预防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激发广大林区职工群众的举报热情,推进林区经济发展,积极开展以“惩防并举、保障民生”为宣传主题,院领导高度重视,院党组于2012年6月15日成立了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举报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检察长陈育民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反渎局、反贪局、举报中心、控申科、政工科、办公室等共5名干警组成,宣传具体工作由反渎局负责实施。向舟曲林业局党委作了汇报,得到舟曲林业局党政的大力支持,并派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参与宣传工作。举报宣传周活动自6月25日至6月29日圆满结束。此次“举报宣传周”活动,认真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让广大群众清楚地了解受理涉检信访案件的范围、程序以及信访举报的方法和途径。为确保整个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院领导对相关部门的工作都做了具体安排,印制了宣传材料。增加了保护森林资源,打击毁林犯罪,打击毒品犯罪等宣传内容,使这次宣传活动更加贴近林区工作实际。检察长带领反贪局、反渎局局长积极参加此次活动,制作宣传材料,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共出动干警30多人次,宣传车5台次,散发宣传材料150余份,挂图1幅,自制录音带3盘。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的职工群众近300余人。本次法治宣传活动声势浩大,内容丰富、参与人员多、宣传材料充分,实际宣传效果明显,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七、认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工作,积极服务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一)根据林区分院《2012年林区预防工作要点》和舟曲林区检察院预防工作安排,今年我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把灾后重建项目、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和关系林区民生的重大事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预防调查的重点。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为切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更好地服务林区中心工作,今年我院预防部门通过精心准备、协调配合,在舟曲林业局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决定由舟林局审计科、监察科、检察院组成专项预防调查组,从今年6月25日-6月29日对舟曲局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舟曲林业局编制上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大项25个,总投资14360.22万元,到位资金11689.35万元,管理局欠拨2061.80万元。截止今年6月30日,已完成资金13201.64万元,资金完成情况占92%。

舟曲林业局灾后重建项目工程98%以上通过竣工验收,大部分工程已完工验收交付使用。两水地区8号住宅楼、舟曲林业局办公楼已接近尾声,待验收。舟林西苑小区职工住宅5、6号楼基础工程由于 8.8泥石流影响暂时停建,现已加固完工在建。两水7号楼因建高速铁路停建。从检查情况看工程质量稳定,在建项目进度按照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审批、资金使用、违规施工等方面不存在严重问题,未发现犯罪隐患。对发现的部分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我们及时对有关单位提出了建议,要求进行纠正,并得到舟曲局党委主要领导的肯定。

(二)结合查办案件,有针对性的提出检察建议,我院在侦查办理孙某某贪污一案后,对孙某某的犯罪进行了认真分析,由于其在任营林段段长期间,受金钱的利诱,加之企业管理混乱,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为教育其他干部,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今年4月28日特向发案单位白水江林业局发出了检察建议,所提五点建议,该局及时进行了回复,并认真进行了总结,提出了六点加强和改进措施,以便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三)我院民行部门加强对民行业务骨干的培训力度。5月中旬参加了省院组织的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各类检察实务培训(舟曲县院视频讲座)学习,9月23日-9月28日派员参加省检察院举办的民行业务骨干培训班。通过学习,使我们的干警在实际工作能力和法律素养上有了进一步提高,以适应新民事诉讼法在林区检察实际工作的顺利进行。

今年审查法院民事案件1件。经审查,该案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未发现问题。

八、加强控申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严格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特别是强化检察长接待日批办案件的办理和督查、督办工作,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消除不利稳定的因素。今年控申科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件4封。接到信件后,经过认真审查,不属我院管辖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已按期移送有关单位处理。

今年我院完善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共填写(C)级执法办案风险评估表10份,进一步落实首办责任制,针对林区可能引发涉检信访的矛盾,制定了科学有效的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对各类轻伤害案件落实依法从宽处理的政策,努力促进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为大力开展送法到林场,提高林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意识,2012年8月27日至8月30日在检察长的带领下,我院反渎局、反贪局、侦监科、控申科等部门干警,进入到憨班林场,沙滩林场、茶岗林场、铁坝林场,开展了送法进林场宣传法治活动。此次法治宣传座谈会由陈育民检察长主持,形式是召开以场领导班子为主的职务预防小组座谈会,听取场领导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和灾后重建项目的汇报,巡视了灾后重建项目并用文字和照片的形式进行了记录。随后召开全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讲座大会,肖先林同志主讲了《服务林区经济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栾文玉同志针对渎职侵权犯罪对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危害及预防措施,从犯罪的原因、犯罪的危害和加大举报宣传力度等方面进行讲解。 通过送法下林场法治宣传活动,使林场广大干部群众对渎职侵权犯罪,预防职务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拉近了检察机关和群众的距离,拓宽了渎职犯罪线索举报渠道。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九、加强警务建设,认真搞好后勤服务工作

(一)今年我院从办案经费中挤出资金,购置了防刺服、催泪剂、警戒带、警绳、手铐、警棍等法警队所需装备,加强法警基础装备建设,充实了法警队伍。利用我院现有条件,在健身房不定期进行法警队体能训练,确保法警正确行使职权,为办案服好务。法警队共派警执行职务10次,为用警部门提供了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在7月初省院举办的法警队长培训班和9月分林区检察系统第二期司法警察集中培训中,我院两名法警能以身作则,吃苦耐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训练规定动作,使我院法警队伍的体能、技能综合素质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为今后保障我院检察官安全办案、出警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办公后勤保障工作,注意把握重点,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努力拓展服务职能,强化科技强检意识。认真做好院收文、发文以及会议的安排布置工作,跟踪落实三级网建设工作,保证了办公环境的改善,为各项诉讼活动奠定了基础。检察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全院总体工作思路,广泛拓展宣传渠道,检察宣传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今年我院共发检察简报25篇、向省院投稿平台投稿14篇、调研文章5篇。财务、统计、保密等各项综合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有效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为积极响应省院从优待检、“五小”建设号召,在现有的条件下,院里积极筹措资金为我院干警办起了职工食堂,免费给全院干警提供早点,并将图书室和电子阅览室重新规划,购置政治、法律、文艺等各种书籍,进一步充实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开拓了视野,提高了干警文化、政治和业务素质。

(四)为保障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5月份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体检,在现有办公用房不够的情况下,隔出了一件健身房,购置了跑步机、健身车、仰卧版等健身器材,为干警加强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提供了活动场所。

十、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升级工作

今年我们林区两级院三级网已正式启用,为保证三级网的正常运行,我们加强了信息化建设,购买软件和各种硬件设施。派员外出学习了管理维护技术,鼓励干警把学到的计算机知识运用到办案办公实践中,从而提高全院干警信息网络技能的运用能力,5月下旬又派员参加了分院举办的档案管理和网上办案培训班。对近五年的261件1777页档案完成案件扫描工作,按时完成档案网上挂接工作。并举办了网上办案培训班,与业务科室干警进行了网上办案学习交流,确保今年我院网上办理案件率达100%。

十一、做好整体移交、“两房”建设计划工作

由检察长亲自抓,抽调办公室、财务室干警,对院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建立固定资产台帐,与舟曲林业局积极协调,做好资产清理移交和无偿划拨土地工作。

根据财政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我院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院领导多次与林业局党委协商,向陇南市规划局积极争取划拨政法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做好技侦用房建设的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现此项工作正在申请办理当中。

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由于以前体制未理顺,基础建设没有列入上级规划,林区资金缺乏,‘两房’建设未实施,侦查设备、车辆、办公设备等与地方检察机关相比差距较大。人员年龄偏大影响今后发展。外出学习少眼界不开阔,新知识掌握少。案件少,年轻同志得不到锻炼。管理方式老化,需要加以改进。总之,我们有决心在今后发扬成绩,改正不足把舟曲林区的检察工作不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