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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4年度林区检察长会议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14 16:18: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检察工作汇报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今年以来,我院在林区分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林区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全面推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反贪污贿赂工作

近年来,我院反贪案件一直处于空白,今年新任检察长上任后,倍感工作压力大、责任重,为扭转被动局面,检察长对自侦部门干警的分工进行了调整,转变工作思路,积极主动寻找案件线索,领导的重视、组织的支持,极大鼓舞了自侦部门干警查办案件的信心和决心,也使我院反贪工作有了新的突破。今年,我院反贪部门初查线索2件。其中由分院交办由我院立案侦查1件1人,该案现已侦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1件正在初查中。今年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初查和立案数上升了100%,立案人数上升了100%。

预防工作。一是结合舟曲林区实际,以林区“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为载体,以舟曲林业局二期天保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关系林区民生的重大事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专项预防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保证舟曲林区二期天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二是规范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从2014年1月1日起,我院已接受查询各类行贿犯罪档案17件,充分发挥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有效维护天保工程的招投标秩序,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努力提高林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并在天保工程项目实施、保障民生、医药卫生等行业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工作。

——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今年我院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积极贯彻分院加大办案工作部署的工作要点,本着开拓思路,拓宽发现线索和收集线索的工作理念,提出侦查一体化的办案思路,创新办案工作机制,延伸工作触角,结合林区实际,从目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发现线索和收集线索。7月份反渎职侵权局根据院党组的安排,对舟曲林业局憨班林场黑峪沟、黑水沟开采矿产资源、破坏林地植被行为进行调查、摸排,经调查了解两沟系为舟曲县开发招商引资项目,有正规的审批手续。在“法治宣传月”活动中,结合林区辖区工作特点,将渎职侵权罪名列成表格,深入到林区的场、站、点,充分运用联席会议、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全面具体地宣讲渎职侵权罪名的表现形式、立案标准、危害后果以及检察机关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的决心,并征求意见,收集林区职工群众的反映和呼声,取得对林区检察机关的支持。

——侦查监督工作。2014年度,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件2人(2013年10月28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件1人;2件均为贩卖毒品案件),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案件1件1人(2013年10月28日,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案件1件1人),批准逮捕2件2人、维持原不批准逮捕决定1件1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2件2人,制作《提前介入案件建议》2份。

在办案中认真审查证据,严格适用逮捕条件,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无超期办案现象发生。

对舟曲森林公安分局辖属基层派出所办理的158起案件(其中2013年度,所办理的林政案件118件、野生动物案3件、治安案件4起;2014年1—6月,所办理林政案件29件、野生动物案3件、治安案件1件)进行了审查,通过审阅案卷材料,未发现存在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现象。并对审查的情况,向公安机关书面进行了反馈。

——公诉工作,2014年,我院公诉科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件10人(含2013结转案件2件3人),其中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6件6人,本院反贪污贿赂局移送1件1人,反渎职侵权局移送1件2人,分院指定管辖审查起诉1件1 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件9人、退回舟曲森林公安分局补充侦查1件1人;出庭支持公诉6件6人,撤回起诉1件2人,出庭公诉案件法院均已做出有罪判决,无改变定性、罪名等问题,保持了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

监所检察工作,从去年10月25日至今年10月20日,我院所监督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两水中心看守所共羁押被刑拘监管人员2人,刑拘转逮捕2人,其中已决犯(正在死刑复核)1人。由于监所工作扎实、细致,看守所民警能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杜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国家法律在看守所工作中的正确实施。

——民行、控申检察工作,继续把查处“五类重点案件”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寻找案源,加大民行案件监督力度。今年以来,民行部门共审查民事判决、裁定、调解9起,并制定了书面审查意见,提出了口头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控申科紧密结合今年“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的宣传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举报宣传周”活动,宣传前期,工作人员录制了录音材料,印制了“举报人保护”“举报方式”,印发了《举报奖励办法》、《检察院申诉受理范围》、《投诉指南》、《文明接待公约》、《来访须知》、《检察人员纪律》、《文明用语》等图、册,于6月23日深入辖区各单位进行法治宣传,具体工作得到舟曲林业局党政的大力支持,并派纪委、监察部门负责人参与宣传工作。9月9日至9月19日,控申科按照绩效考评要求又一次组织人员深入林场对广大林区职工宣传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进行宣传,同时在工作中加强了与林区党政机关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更大的支持和理解,为改变当前办案环境,寻找新的案件线索打好基础工作。在工作中,受理来访案件2件2人,通过和有关部门沟通使当事人得到满意的答复。

——案管、统计工作,我院案管部门围绕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探索检察业务改革,推进“队伍、业务、信息化”三位一体,加强案件管理工作,为配合省院从2013年12月26日起在全省各级检察院正式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确保林区检察机关应用系统如期正常运行,2013年12月10日至12日,由林区分院派出业务条线负责人、技术人员及参加全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培训的业务骨干等4人深入我院进行了为期3天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广培训。舟曲院党组也对此次培训高度重视,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成立了统一业务应用软件部署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培训工作如期在我院部署和正常运行。今年所办案件全部录入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经过案管工作人员的努力,已经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研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全面正式上线运行。重大案件信息公开2件2人。

——检委会工作,今年来检委会共办理案件9件,事项3项。经审查,安排召开检委会12次,讨论案件9件(次),通过事项3件(次),会议纪要制发了会议纪要12次,检委会决定事项通知书12次。经讨论,决定撤销案件1件(次)。会议记录各委员均按规定签名。

——政工和纪检监察工作,围绕院党组中心工作,从实际出发,全方位强化队伍建设。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年初制定了院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院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坚持中心组的学习和每周二、四全院干警的政治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以促进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按省院部署开展了“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落实干警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基础。三是强化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干警学习各种警示教育教材,做到警钟常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今年,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院党组与各科室(局)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办案安全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科室、部门负责人抓好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真正落到实处,杜绝了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新任检察长到任后,通过调查了解,干警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舟曲林区院的检察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对今后如何搞好院里的各项工作作出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一是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细化了请销假制度、严格差旅费管理、加强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实现管理上的制度化、规范化;其次从加强队伍建设为切入点,要求干警政治思想学习常态化,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今年我院先后举办了两次专题讲座,分别由检察长为全院干警以《建立高品质的沟通,提升执行力》和《坚守检察人员的职业良知》为题,有针对性讲解了如何提升履职能力和检察人员如何坚守职业良知及其重大意义,进一步提升广大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履职能力;有6人次参加了省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回来后都自己制作课件,向全院干警讲解培训的内容和自己的收获,以点带面,提升了全院干警业务素质。三是健全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今年8月,我院副检察长付彦宏到任,院领导班子正式健全,院党组因人而宜,对党组各成员进行了分工,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等24个有关组织机构。四是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和评议活动2014年6月19日和9月25日,院里由公诉科牵头组织开展了两次庭审观摩活动。庭审结束后,全体观摩人员在检察长的主持下,召开了庭审观摩评议会。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法律文书、仪表形象、法庭调查、辩论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评议。通过观摩和评议,不仅提高公诉人的出庭能力,还进一步拓宽全院干警的业务素质。

重视自侦工作,加大查办力度。

近年来,由于自侦办案少,林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不高,林区职工群众对林区检察机关的信任度较低,导致举报线索匮乏,每年举报中心接受群众举报的线索少之又少。为此,我院多条渠道,积极摸排,在自主发现线索上下功夫,尤其上新任检察长到任后加大举报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开展预防工作发现线索,加强了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检察长多次与舟曲林业局的党政领导沟通、协调,并带领反贪部门人员主动深入林业局各林场、护林站(点)掌握森林管护工作流程、熟悉天保二期工程的项目设置及资金保障情况,研究分析行业特点及有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领域,排摸线索,发现犯罪,领导的重视、组织的支持,极大鼓舞了自侦部门干警查办案件的信心和决心,为以后的反贪工作打下了基础。

——积极开展专项活动。

一是对“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4月15日,舟曲林区党风廉政建设暨“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推进会在舟曲林业局召开。院党组书记就如何深入推进舟曲林区“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发表了重要讲话,进一步阐释了开展专项行动的价值意义,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要求舟曲林区检察院和各相关单位要围绕发展大局,找准“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的切入点,明确责任,加强联络,健全林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下气力查办涉林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犯罪,努力完成查办2件职务犯罪案件的任务,在查办各类职务犯罪上取得新突破。

二是我院侦查监督科根据林区分院侦监处《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制定了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并协同控申、反贪、反渎部门,深入舟曲林业局辖属林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立案标准行了宣传报道。

三是按照省院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要求,我院积极同舟曲林区基层法院、舟曲森林公安分局沟通联系,争取得到相关部门对专项检察活动的理解和配合。在清理摸底阶段对林区分院授权委托监管的白龙江森林公安局两水中心看守所罪犯和已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摸底。经查,目前有暂予监外执行罪犯2人,对二人进行了登记建档。及时督促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重新体检,对于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一律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