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检察工作汇报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今年以来,我院在林区分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狠抓办案、全面推进检察改革为主线,按照省院、分院对林区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在自侦办案、队伍建设、执法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作为首要责任,狠抓执法办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惩治与预防并重,保证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加大查办力度,严惩职务犯罪。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力度,对内推进与侦监、公诉、预防等部门的“一体化”机制建设。检察长亲自抓自侦工作。检察长多次和舟曲林业局的党政领导沟通、协调,研究分析行业特点及有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领域,排摸线索,发现犯罪,院反贪部门自我加压,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积极主动寻找案件线索,不断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在林区分院职侦局的大力支持下,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7件7人,立案数、立案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700%。其中贪污案2件2人,行贿案5件5人,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2件2人。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1件1人。共立案查处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件1人。目前,该案件已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正在审理中。
年初,为扭转自侦工作被动局面,院党组及时对院内业务干警进行了调整,由检察长亲自抓自侦工作。具体做法是:一是改变以往宣传形式单一、内容空泛,覆盖面狭窄的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手段,放大宣传视角,加大宣传力度。今年五月初,我们在辖区各林场、护林站(点)集中开展了一次走访调研活动,调查了解职工生产、生活情况以及林场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宣传了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管辖范围等。同时,为畅通线索收集渠道,方便职工群众举报,我们在各林场设立了检察机关联络点,为收集线索奠定了基础。二是把预防作为发现线索的“第三只眼”。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一方面积极协助发案单位分析犯罪原因,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帮助建章立制。另一方面通过开展预防调查,从中发现和挖掘新的犯罪线索。今年,我们以“两好两促”专项行动为契机,在舟曲林区全力推进预防工作,随着预防工作的不断深入,密切关注对制度有缺失、管理有漏洞的重点部位、部门,增加触点,以从中发现案件线索。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加强侦监、公诉等部门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从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线索,增强自行发现线索的能力。另一方面加强与林业局纪检监察、审计、森林公安、基层法院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畅通了线索收集渠道。四是案件侦查过程中,主动邀请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这样既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取证中存在的问题,又能缩短决定逮捕和审查起诉时间,确保了办案质量。五是检察长统一指挥协调,制定工作思路,研究侦查策略,为顺利突破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突出打击重点,保持高压态势。重点加强林区各类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及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一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件2人(故意伤害案1件1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1件1人),批准逮捕2件2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2件2人,制作《提前介入案件建议》2份。在办案中认真审查证据,严格适用逮捕条件,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无超期办案现象发生。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1件11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件6人,分院交办案件2件2人,本院自侦部门移送3件3人;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8件8人,报请分院审查起诉1件1人,作不起诉决定2件2人;出庭支持公诉6件6人,法院正在审理2件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受案数上升83%。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均以同罪作了有罪判决,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
工作中,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与林区基层法院召开了两机关主管领导和刑庭、民庭、侦监、公诉、民行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业务工作联席会,会议围绕林区检、法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在新刑诉法实施后公诉工作和刑事审判工作及民行检察工作和民事审判工作有关衔接与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进行了探讨交流,还就庭前会议、指定管辖、赃款赃物的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了共识。联席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加强了检、法两院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交流了办案经验,为共同打击林区各类刑事犯罪、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检、法两院规范执法行为,交流执法思想,统一执法观念,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达到了协作沟通的目的。
(三)围绕民生民利,开展专项预防。按照年初预防工作要点,结合“举报宣传周”活动,6月底,深入辖区两水、各林场、各护林站(点),开展了以“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为宣传主题的预防宣传活动,共开展预防宣传32次、警示教育32次,预防咨询2次,法律咨询3次,开展预防讲座7次,结合办案开展犯罪分析3件,针对职务犯罪隐患和非规范职务行为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份,均被相关单位采纳并整改落实,撰写专项预防调查报告1份,开展预防约谈1次4人,专项预防1件,召开联席会议1次,提交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分析报告1份;在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中,对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督导训诫1次4人;在今年开展的 “两好两促”专项行动中,对舟曲林区辖属18个单位进行了工作问卷调查,并要求各单位进行意见反馈。
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检察机关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大重要举措。我院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全方位检务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把行贿案件查询作为项目工程开工的必须程序,有效维护天保工程的招投标秩序,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为林区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截止今年年底,我院已接受查询各类行贿犯罪档案14件。
今年我院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基层单位近年来因人事调整和工作调动而造成的基层预防机构不健全的问题,及时向林业局党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调整补充的建议,下发了《关于舟曲林业局委员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暨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认真开展日常预防工作,确保了预防工作稳步开展。
(四)积极开展民行控申工作。审查法院民事案件判决(裁定)书12份。其中调解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件,判决宣告死亡1件、宣告失踪1件,撤回诉讼劳动合同案件1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7件、离婚案件1件。经审查,法院在办案过程中运用法律适当,程序合法,手续齐备,处理得当,较好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紧密结合“落实举报规定、加强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的主题,进一步完善举报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机制,切实做到了实名举报件件答复。积极参加“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创新矛盾化解方式,把控申检察工作贯穿到“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中,通过排摸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前做好上访群众的权益保障和思想疏导,着力提升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举报宣传周活动中,印发《举报奖励办法》、《检察院申诉受理范围》、《投诉指南》、《文明接待公约》、《来访须知》等图册3000余份、播放宣传录音,张贴定传图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并采取开展法治讲座,单位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6.26禁毒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期间,我院积极抽调人员配合舟曲林业局深入林场各站、点开展了护林防火、禁毒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的宣传活动,广泛向职工群众宣传毒品的危害性,印发宣传材料向职工群众发放,重点宣传了刑法修正案(九)中与广大职工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新入罪的九种行为和刑法修正案的几大亮点,增强了林区广大职工家属的禁毒意识和全民禁毒的积极性,提高了广大林区群众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为刑法修正案(九)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五)监所检察工作。2015年,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两水中心看守所共羁押被监管人员11人(接转去年2人),其中刑拘转逮捕2人,投监2人,取保候审6人,转入其他看守所1人。
认真开展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检查活动。今年春节、“五一”节等节假日来临之际,为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严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看守所进行了专项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不定期地与看守所民警召开联席会或电话沟通,促使监所检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认真做好在押人员的思想工作,准确掌握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诉讼活动情况,今年我院受理的其中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涉案嫌疑人仅是个十六岁在校学生,公诉科干警曾几次深入到看守所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谈心,经过引导,嫌疑人表示一定要遵守监规,保持健康心理和乐观生活态度,安心等候案件的进一步办理。经查,看守所羁押人员中有1名已决犯在上诉期羁押期限届满但尚未办结,及时建议林区分院公诉处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进行纠正。
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通过清查,目前辖区监外执行罪犯8人,其中被林区法院宣告缓刑的罪犯共6人,被林区法院判处实刑并裁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2人。在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中,清查出有2名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被林区法院裁定暂予监外执行,但未实际交付执行,造成2名罪犯脱管失控,社区矫正工作无从开展,遂向林区法院和舟曲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通过与这2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多次电话联系和见面回访,了解他们现在的病情,重点落实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要求。
二、加强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学习,着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班子政治理论素质。规定学习时间,做到经常性自学为主,采取集中学与个人自学、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等多种有效形式,强化了学习的针对性,提高了学习效能。二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读本,通过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定了干警的政治立场,提升了干警的政治素养。三是通过积极派干警参加省院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庭审观摩、岗位练兵等形式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今年共参加上级院业务培训20人次,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干警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四是按照省院及分院的要求,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结合工作实际,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对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就落实“两个责任”对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增强责任意识,把责任意识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担在肩上;二是强化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把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放在工作前面,常抓不懈;三是进一步加强自律意识,院领导要带头遵纪守法,转变工作作风;四是树立案件质量意识,不办关系案、金钱案,要严格依法文明办案,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严格悍卫法律尊严;五要强化担当意识,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的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六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转变执法观念,坚绝杜绝干警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一)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执法公信力。林区分院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并成立领导小组后,我院党组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专项活动的开展。随后又召开全院动员大会,进行全员总动员,院里对专项活动做出安排部署后,我院各部门迅速行动,分别根据省院各业务部门制定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专项活动。
5月10日,经林区分院同意,我院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转入第二阶段。活动中,各部门按院党组的安排和上级院业务部门的具体要求,以省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整治内容,重点围绕在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民行检察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查摆了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法律文书适用不准确、制作不规范、说理不充分等方面的问题,经自查、互查和组织进行“回头看”活动,共查找出了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法律监督不到位、执行办案规定不严格等方面司法不规范问题50个,其中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方面问题21个,不严格执行办案规定和纪律方面问题23个,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内部监督刚性不足方面问题6个。并认真分析了原因,为下阶段整改工作打下了基础。在整改过程中,各部门按院党组的要求,边查边改、集中整治,完善司法制度规范,截止目前,现已整改法律文书适用不准确、制作不规范等问题44个,制定规章制度1个。进一步加强了本院司法规范化建设
(二)工作落实年活动取得实效。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分院转发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抓好“工作落实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并提出落实意见。一是成立了由检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结合省院、分院的工作部署,列出了重点工作任务及目标台账,制定了工作落实年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二是要求院党组发挥落实工作决策部署的责任主体,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三是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全院一盘棋”,工作上尽职尽责,落实上扎实有力;四是要把“工作落实年”与规范司法行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责任性,力争在工作上抓出亮点,抓出成效;截止目前,责任清单所列的重点工作任务均已完成。
(三)“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进入常态。为切实增强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步入常态,我院和各相关单位围绕发展大局,找准“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的切入点,从有利于增强工作实效出发,明确责任,主动出击,加强联络,健全林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任务,总结经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两联系、两促进”常态化、长效化。
(四)“两好两促”专项行动稳步推进。为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的意见》,与舟曲林业局联合组织召开了舟曲林区“两好两促”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制定并印发了《舟曲林业局开展“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做了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讲。在抓好检察人员内部“两好两促”专项行动的同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舟曲林业局开展“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方案规定由检察机关牵头落实的学习内容能够积极作为,全力推进。
(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根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购置了“三严三实党员干部读本”等学习资料,配发了学习笔记,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班子成员为干警讲党课2场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围绕“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为主题,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2次。全体党员也能够结合检察工作和自身实际,交流了对“严以修身”“严以律已”的理解和认识,以典型的事例畅谈了检察干警强化法律监督、履行检察职能的体会和决心,同时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查摆了自身的不足,明确了整改方向。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加之多年办案少,缺乏实践锻炼,在侦查技能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对办案工作流程的执行力度和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与当前日趋复杂化、智能化的侦查工作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业务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目前人员短缺,基本都是一人科室,都是兼职人员,工作专注性受到很大的影响。三是案源匮乏,经验不足。
五、明年的打算
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林区工作大局,按照建设一个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形成一套好机制,培养一种好作风的“四好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认真按照《党章》要求,严格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谈话机制,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自侦办案和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努力开创林区检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