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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8年度林区检察长会议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14 16:27:4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检察工作报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2018年在分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全林区检察长会议精神,积极响应朱玉检察长在省院机关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全林区工作大局,以强化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察改革为主线,抓班子、带队伍,抓业务、促规范,抓作风、树形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院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全国、全林区检察长会议精神

全林区检察长会议结束后,我院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了全省、全林区检察长会议精神,要求全院干警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林区检察长会议精神,各科室要迅速行动起来,谋划好2018年的工作要点,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二是要明确目标,全林区检察长会议,为2018年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全院必须结合林区院统一部署,充分认识到本院检察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形势、新任务,对照先进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找准定位,发挥自身优势,培养工作亮点,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再上新台阶。

二、检察队伍建设

我院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根本性的任务来抓,努力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舟曲林区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为每名党员干警配发《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二卷)、《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十九大报告单行本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章等相关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材料和专用学习笔记本;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网络培训、撰写心得、研讨交流、畅谈体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和实质,切实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组织开展“五个一”争创活动。今年开展“一部门一亮点、一干警一稿件、一党员一示范、一案件一评查、一领导一专题”的“五个一”争创活动。一是要求每个部门至少创一项亮点工作,亮点工作必须是他无我有、他有我精,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创新工作;二是要求每个干警必须在省院检察新视野或其他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一篇信息或调研文章;三是要求每名当眼在工作或专项活动中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此示范引领作用要得到大家的普遍公认;四是要求对检察官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要组织开展评查工作,对经评查为优秀的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对评查为不合格或有重大瑕疵的案件予以扣分。五是要求员额检察官、各部门负责人自选专题、制作课件每季度为全院干警讲一堂政治或业务专题辅导。“五个一”内容将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及绩效考核,设置相应的加减分项。

——纪律作风整顿效果明显。针对部分干警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串岗等纪律作风散慢现象,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修改了考勤、请销假制度,进一步加大了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考勤结果的运用,将考勤结果与评先选优、加班工资的发放挂钩。通过整顿,干警的思想、作风、执法水平有明显提升,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检察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为进一步提高干警撰写新闻稿件的积极性,我们修改了检察信息及新闻宣传作品奖励办法,提高了奖励的标准,给每个干警下达了新闻稿件在新闻媒体采用的任务,通过激励机制,我院新闻宣传稿件的采用量大幅度上升,今年省院检察新视野采用稿件21篇,分院内网采用37篇,同步在本院“两微一端”发送信息 ?篇。

——加强教育培训基础工作。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把学习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作为检察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以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按照分院绩效考核细则的要求,继续抓好干警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一是把《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落到实处,每位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2篇,院党支部、政治部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30人次。二是圆满完成省院、分院2018年全员干警培训学习计划,2018年我院共有14名干警参加了省院、分院组织的专项业务、技能达标培训活动52人次。其中,13名干警分别参加了省院组织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和分院组织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3名干警参加了省院组织的全省检察机关新进干部培训,参训干警都能按时参加培训活动。

2018年8月一名员额检察官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女检察官协会共同在湖南吉首举办的《全国检察官检察工作政策研究研讨会》,和2018年4月份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组织为期一周的《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骨干培训》,向先进的检察院研究室和研究专家汲取营养,扩充知识面。

为进一步开阔干警视野,提升教育培训的层次和水平,加强林区检察队伍建设,林区分院先后分两期在厦门大学依托优质教育资源对林区检察干警进行集中培训,我院14名同志参加了培训,顺利结业。

——提升检察业务和管理水平,促进交流协作3月25日—27日舟曲林区院召开舟曲林区院、洮河林区院工作交流座谈会。这次交流座谈是近年来两家首次工作交流座谈会,也是一次两院干警相互学习、交流经验、沟通情况、增进感情、取长补短工作联系会,更是一次共谋两院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举措和办法研讨会。交流座谈中与会人员对各自工作中好的做法能毫不保留地分享给大家,对遇到的问题一一摆出,相互探讨、相互支招,座谈会气氛热烈坦诚,交流发言积极踊跃。还就目前林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座谈会后还专门安排了半天时间的各业务条线负责人对口衔接,不仅解决了一些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而且对各自做好新一年工作交换了意见和看法。

——顺利完成更名挂牌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甘肃林区法院检察院司法改革方案的批复》、省检察院《关于对全省林区检察院管辖调整的通知》精神及分院关于筹备林区检察机关管辖调整后挂牌、更名、搬迁的部署,11月1日,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搬迁至两水正式挂牌成立。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霞敏和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荣为“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揭牌。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武都区检察院、白龙江林业管理局、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迭部、舟曲、白水江林业局、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领导及白龙江林区法院、公安分局领导共计32人出席揭牌仪式。新设立的“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白龙江林业管理局舟曲林业局、迭部林业局、白水江林业局和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辖区内发生的各类一审刑事案件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对甘肃省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迭部分局、舟曲分局、两水分局、白水江分局和甘肃省森林公安局白水江分局的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三、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牢固树立并努力实践业务立检的观念,把业务工作作为中心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全力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向纵深发展。

——刑事检察工作。截止12月25日,本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捕案件8件11人(迭部分局提请批捕6件9人、舟曲分局1件1人、两水分局1件1人),审查后作批捕决定6件9人,作不批捕决定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件22人,其中受理小陇山林区森林公安局1件1人,迭部分局11件14人,白水江分局3件4人,甘肃省森林公安局白水江分局2件2人,舟曲分局1件1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3件16人(其中11件13人已作出有罪判决),作不起诉决定2件2人,正在审查2件3人,改变管辖1件1人。受理审查批捕案件数比去年同期上升800%,审查起诉案件数比去年同期下降18.2%。

在办案中,我院合理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6月份,我院对受理的被告人郎某某非法持有枪支案和扎西某某盗伐林木案,严格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审查终结并提起公诉。不仅节约了检察官的办案时间,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也能让案件的当事人尽快的结束诉讼程序,提高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保证了刑事案件的办理效果。

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在审查逮捕扎西盗伐林木案时发现,扎西为准备建房木料,让村长措主通知全村村民帮扎西砍房料,涉案村长措主在本案中起组织召集作用,因此建议侦查机关应对措主以同案犯追诉,并采取强制措施。

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全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专项行动,确定本部门为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主管副检察长为责任领导的领导小组,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六项重点工作。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我院2018年1-7月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2人,建议公安机关改变强制措施1人,公安机关采纳我院建议,改变强制措施1人,1人经本院审查认为,申请理由不成立,决定不予立案。2018年1—7月份涉及财产刑案件1件3人(盗伐林木案),涉及执行金额7000元,未执行金额7000元。社区矫正案件1件1人,经核查法院应当交付社区矫正案件6件10人,实际交付执行社区矫正案件6件10人,社区矫正案件交付率100%。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两水中心看守所2018年1—2月在押被告人5人,全部是2017年入所人员,其中:移送监狱出所3人,留所服刑刑期结束出所2人。2018年3月两水中心看守所重新修建,没有新的入所人员;迭部分局看守所2018年1—7月份,入所在押嫌疑人6人,目前在押嫌疑人3人,其中:1人改变强制措施出所,1人不批捕出所,1人在看守所服刑刑期结束出所,目前迭部分局看守所重新修建,不再新收入所人员。

2018年以来,我院围绕监所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认真开展监所检察工作,定期或者节假日对看守所进行检察,加强了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开展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检查活动为消除看守所内的安全隐患,我院会同看守所干警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对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检察长或主管副检察长及刑事执行检察干警深入到看守所对监区哨楼、值班记录、监控室、食堂、监室等处进行了详细认真的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分析、商讨监所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需要完善的问题。看守所与刑事执行检察科增强协调配合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对在押人员的管理体现人性化、科学化、文明化,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在押人员的思想工作,准确掌握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诉讼活动情况,共同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随时解决,确保了看守所的安全与稳定。

——案件管理工作情况。把好公安移送案件入口关,做好我院收受案工作。由于办公条件限制,涉案物品在院库房分柜存放,现金存入在省院指定的账户。

在案件的受理中,我院对公安、法院移送的案卷材料、法律文书进行认真审查登记,做到了分流案件及时准确;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能够及时扫描并制作电子卷宗,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案管常规性工作,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每月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导出应公开的数据并予以公开。今年共制作电子卷宗18案34卷。在互联网公开重要案件信息6条,法律文书22份,程序性信息43条。2018年共登记涉案财物59件,做到了出入库审批规范、手续齐全。案管负责人也多次与公安机关、林区法院在涉案财物移送流转方面进行交流沟通,并指派案管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的移交,衔接良好。

案件评查工作。按照省院《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林区分院的具体要求,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案件评查工作,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对2017年1月至12月办理的21件各类刑事案件和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开展了案件评查,共评查出优秀案件5件,良好案件16件,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得分92分,被评为优秀案件。在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省院核查评定中,我院韩蕊盗窃案被评为优质案件,被选入《陇原检察》杂志刊登的优质案例。

评查工作结束后,评查小组对每个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列明,一案一表向各业务部门逐案、逐项提出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对于共性的问题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根据评查小组反馈的情况及质量通报,进行集中重点整改,做到了把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和步骤规范起来,进一步促进了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达到了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促进案件质量不断提升的效果。

2018年共接待律师阅卷两人次,做到了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保障了律师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公益诉讼工作情况。2018年我院对白龙江林区人民法院办理的6件民事案件进行了程序性审查;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类案件立案2件,办理一审公诉案件4件4人。其中白龙江林区管理局舟曲林业局不履行职责案1件,甘肃省阿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怠于履行职责案1件,向两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

以环境资源专项整治“回头看”为契机,开展公益诉讼调研活动。今年3月,我院检察长及民事行政部门负责人,陪同分院主要领导及民事行政负责人,对辖区内阿夏自然保护区,茶岗梁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目标,52个项目进行了实地查看,对法院已判决案件林地整改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后,同迭部林业局舟曲林业局分别就林区检察机关召开了座谈会,开展环境资源专项整治活动及公益诉讼的情况,通过座谈,明确了检查机关将全力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对法院已判决的涉及林地应恢复而未恢复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林业主管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检察机关将提起公益诉讼。

认真组织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根据分院关于转发省院关于《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我院于6月底在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两水地区,舟曲林业局茶岗、憨班林场开展了以“保护公益,人人参与”为主题的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设立法律咨询处等方式向群众介绍公益诉讼的概念,法律依据,监督范围,工作流程等,在茶岗、憨班林场采用PPT专题讲座的方式为林场职工讲述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定位,主要内容和办案流程,用典型案例普及了检察公益诉讼知识,树立了检察机关“公益利益代表”的形象。此次宣传活动,我院共制作展板10张,发放宣传手册50余份,发放典型案例宣传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加深了林区职工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了解,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司法责任制改革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自部署以来,员额制改革经过考试、我院入额6名检察官(包括已转隶1人),经过充分酝酿、征求个人意见,对入额检察官和3名辅助人员插花分成5个办案组,拟定了主任检察官岗位承诺书,制定了各岗位主任检察官权力清单。

根据林区分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意见,我们将原有的部门整合为“四部一室”,即政治部、办公室、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政治部承担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监察、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职能;办公室承担检察政务、计财装备、检察技术、网络信息化、警务等工作职能;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承担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检察、法律政策研究、检委会办事机构等工作职能;刑事检察部承担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法治等工作职能;民事行政检察部承担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工作职能。为确保内设机构改革后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经院党组研究确定了各部门负责人。

——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本院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对国家颁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总结和分析检察实践中存在的法律、政策适用问题,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意见与建议。截止7月10日,我院共撰写《转隶后检察机关基本职责问题调研报告》《司法改革及队伍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报告》《舟曲林区检察院关于毒品犯罪的调研报告》等13份专题调研文章。参加1次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我院法律政策研究队伍业务水平,增强干警工作积极性。

四、大力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林区分院对“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安排部署,我院党组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由政治部负责日常工作。并研究制定了《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作出了具体安排,明确了任务和方法步骤。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参与作风建设年活动,要以案为鉴,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为民宗旨,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优化检察事业发展环境。

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大会在学习《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及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在省院机关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并对此次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作风建设历来是党的建设重点,也是人民群众的关注热点。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是省委省政府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力举措。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从检察机关肩负的职责使命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充分发扬检察机关在改善发展环境中的作用,不折不扣落实好省院的部署。二是要求各部门要准确把握“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个各项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好建设年活动,确保转变作风到位。三是要对照“政治上过硬、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能力不足、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官僚主义、衙门作风、热衷于搞形式、走过场,不求成效、行政效能低下、弄虚作假、慵懒散漫、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排查。找准问题所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我院“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转入集中查摆整改阶段,各部门按照分院的要求和本院《实施方案》,对照7个方面24个问题,通过征求意见、个人自查、全员互查和集体审查,共查找出了政治上不过硬、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等27个方面的问题,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根源,制定了整改方案,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我院党支部认真按照省院、分院工作部署和要求,与院党组签订了《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干警个人承诺书》。突出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支部政治理论素质。规定每周一下午确定学习政治理论时间,规定周五下午为业务学习时间,采取集中学与个人自学,要求每名干警做学习笔记1万余字 。二是学习内容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十九大精神十三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等,通过学习增强了的理想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三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谈心谈话活动10余次。四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院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今年共讲了四次党课。五是组织开展党员在天险腊子口战役纪念碑、中国工农红军会师纪念塔会宁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下半年我院搬迁到两水后我院党组织按照高检院机关党委的统一要求,积极建立了党员活动室,制定了各项制度,该上墙的上墙,制定了党组织各项台账18种,有些内容还需要加以完善,进一步深化了对于新形势下抓好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深入地推进基层党的建设。

今年在新进干警中培养一名发展对象,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不断保持党组织的活力。

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检察政务工作。根据新时期、新阶段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要清理、修改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一是围绕领导决策和班子建设,制定完善党组会议、检察长办公会等制度。二是围绕业务管理,梳理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规范及执法行为规范,严格执行高检院《检察业务工作规程(2013版)》,切实推进业务工作规范化。三是围绕日常行政管理,修改完善《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及新闻宣传作品奖励办法》、《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请销假制度》,把管人、管案、管事、管物有机统一起来,为规范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安全管理抓好落实。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节假日及夜间安全值班。加强车辆调度管理工作,今年办案任务重,车辆又少,为保障办案正常用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司机均做到准时出车,安全行车,杜绝了事故发生。

单位搬迁工作完成。去年我们对两水检法办公楼进行了维修,并且分院在搬迁时办公桌椅、书柜等办公家具基本上没有搬走,各办公室的内外网网线布置完好,移动公司将移动光纤也牵入机房,职工小食堂已装修完工启用。9月15日我们搬迁两水办公,联系省院网信处将两水办公楼的检察专网、财政专网接通,各自把电脑、文件资料搬至新办公地点已顺利开展工作。

做好养老金交纳工作。今年以来,向地方税务局交纳养老保险金工作已正式开始,办公室为保证全院干警的切身利益,多次到甘肃省社保中心进行沟通核算,并进行每月对账,现我院已向甘肃省社保中心交纳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干警个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正式向舟曲县税务局按月交纳今年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此项工作已经步入正轨。

后勤保障服务有力。加强文印服务,打字、复印快捷、及时,公文交换高质、高效。搞好水、电管理,确保全院工作、生活用水需求和用电安全。加强电话、电脑等办公设备维护和机关日常环境卫生管理,为机关创造了整洁、安静的工作、生活环境。

严格保密工作提高保密意识。本着保密工作无小事的工作态度,严格各项保密工作任务,召开全院保密会议提高全院干警保密工作意识,严格按照《保密法》的要求,健全保密监督。一方面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一般性保密工作,另一方面要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落实好重点人员、重点部门、重点秘密信息的保密防范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保密工作。

——计财装备工作。积极做好装备工作调研和经费使用政策的研究,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全面保障业务部门办案经费。做好固定资产报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认真做好院资金收付结报工作,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了公用经费的正常开支。加强对机关的财产管理,规范操作政府采购,规范零余额账户操作,对今年下发资金做了及时计划报送,在支付管理和工资管理工作中,能够按照下发科目进行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今年工资发放要和编办、省财政厅预算批复一致,办公室在工资系统中对全院干警信息进行了完善,确保干警工资能够按时发放。

——网络信息化。坚持把信息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检察工作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强素能、信息化思维和运用能力的培养,利用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着力打造“只会检务”。加强网络、电脑、打印机的管理。在网络技术方面完成了全院网络、电脑、打印机的一般性维护工作,确保了全院内网网络畅通,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硬件设施正常运行,为全院的检察工作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管理。网站信息管理方面完成本院专线网网站内容的更新管理,严格稿件审核制度,及时上传院领导要求上传的每一件稿件,对稿件严格核对,确保稿件正确无误地上传。

强化机房管理。对机房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而且进出人员本人必须签名。外来维护人员必须有专人陪同,确保机房安全。我院机要通道尚未正式开通,只能对上级下发文件进行一般性签收工作。

认真做好全院各类文件、重要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工作,现对2017年省院、分院下发和本院生成的新增文书档案进行收集、整理、装订、编号、目录输入,并对60件永久文书档案进行扫描挂接。规范了公文运行程序,加快了公文运转速度,提高了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警务工作。坚持完善制度与创新工作机制并重,促进执警规范化。研究制定了《警用器械和警车等装备的适用管理规定》、工作任务流程图和办案工作制度,做好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形成科学高效的业务管理机制。

七、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大措施,努力解决。

(一)队伍建设方面。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懂计算机、熟悉财务会计等知识的专业人才匮乏。干警的综合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专业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办案经验严重不足。随着管辖调整,办案数量增多,办案人员严重不足,办案成本大幅度增加,目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二)检察业务方面。法律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立案监督方面虽然做一些工作,但是大多都浮在表面,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在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意见”中,与公安、法院衔接不够,对于上级没有规定,在办案中又需要贯彻的,没有形成一套适合林区的办案机制。

(三)规范司法方面。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部分法律文书仍然没有从统一应用软件业务系统中打印;对执法流程各个环节的适时监控、检查和监督尚不到位,特别是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案件管理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上半年,我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都呈现良性发展。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分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林区工作大局,突出自侦办案和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努力开创林区检察工作新局面。